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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3 02:04 点击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下午2: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话、微信、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兵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拟提名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刘义先生、岳清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拟提名许志先生、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许志先生、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4-046至2024-0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4-049至2024-051)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所需相关事项。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5)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10: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7日以微信、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良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对其提名监事进行资格审查后,拟提名程良先生、余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2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所需相关事项。

  声明人许志作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二十一、AG真人娱乐首页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5: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

  上述议案1、2、4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3.议案1、2、3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并逐项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线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线.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传线.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8”,投票简称为“富森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截止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1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兹授权上述委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委托权限为:出席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所对应的方框中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为准。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48,45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99,383,576.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024年9月12日,公司参加由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四川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参会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义、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鸿、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凤术。公司共收到投资者提问30个,回复了30个提问。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互动易平台上的《2024年9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